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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狼随風蹿(第1頁)

興安盟。

阿爾山市。

阿爾山市地處大興安嶺林區腹地,緊鄰蒙古國邊境,是呼倫貝爾草原、錫林郭勒草原、科爾沁草原和蒙古草原四大草原的交彙處,素有牧草王國之稱,曾是大清皇家的禦用狩獵場,嶺上野獸出沒,草原上遍地狼蹤。

大草原的春夜,天氣變幻無常,不久前還是滿天繁星,剛過半夜,風向突變,西北風凜冽,天空刮起了雪花,剛抽出嫩芽的青草轉瞬被蒙上一層白色。

“嗷”

遠處一聲狼嚎,刺破寂夜,令所有牧羊犬頓生警覺。

一個由蒙古包,活動栅欄,木闆,牛車,馬車,大氈子組成的羊圈中間豎起一個旗杆,頂端有一盞馬燈,昏暗的燈光下,挂着一張迎風飛竄,張牙舞爪的狼皮。

蒙諺:狼随風蹿。

圈裡有一千多隻羊,七匹馬和數頭牛。

一群蒙古草原狼,在狼王的帶領下踏雪逆風而行,悄然向這個熟睡的牧群逼近。

狼群行動統一,善于逆風偷襲,等處于上風頭的護羊狗群發現,為時已晚。

“一猛,起來值夜了,别忘了天亮前叫我。”

一個身材高大,體格健壯,腰挎短刀的蒙古少年,打着哈欠推了推正在熟睡的王一猛,伸手取過氈毛和牛皮胡亂鋪好,合衣躺上,抓過一件衣服蒙住頭,連枕頭都不要了,轉眼呼聲響起。

哪來的狼嚎?

聽着遠處傳來凄厲的狼嚎,醒來的王一猛打了個激靈坐起,朦胧中睜開眼,隻見自己身處一個溫暖的蒙古包裡,身底鋪着一張牛皮,肚子上蓋着張羊皮,腰間插着蒙古短刀,身邊有一個觸手可及的掏撈棒槌。

蒙古包的中央有個供飲、取暖的火爐,水壺裡冒着熱氣,爐邊的竹筐裡還有取火用的幹牛糞。

一張矮桌上的馬燈裡透出橘黃色的光,半盆把子肉的邊上有一壺奶茶,一個鬧鐘上的時間是2:25

火爐對面的一張牛皮上躺着一個身穿蒙古服裝的粗壯少年,鼾聲如雷。

“我……我這是在哪裡?我的手怎麼變年輕了?”

突然,記憶的畫面如走馬燈般在王一猛的腦海閃過,過了一會王一猛知道自己重生1980年,從一個黃土埋到脖子的瘸子老光棍,重回十七歲,在牧主圖卡鐵钼爾家做羊倌。

王一猛家世代以漁獵為生,他的祖上早年躲避饑荒和戰亂,逃難至大興安嶺。

每年初春,狼皮輕盈,蒙古人都會掏狼崽。

狼崽的皮毛很值錢,特别是這幾年狼患泛濫,對牧區影響很大,當地政府出大價錢鼓勵獵人和牧民掏狼崽,一張小狼皮抵得上五張羊皮,一窩狼崽少則四五個,利潤可觀。

成年人無法進入狹窄的狼穴掏狼崽,隻能由未成年人進入。

但狼崽野生兇猛,且母狼記仇難纏,遊牧民族居無定所掏狼崽也就罷了,王一猛家居興安嶺,一旦得罪母狼,後患無窮,寝食難安。

所以,王一猛的父親王建設,禁止自家孩子靠近狼窩。

王一猛十三歲那年,鄰家青年為了攢錢買獵槍,帶他去狼穴卻騙他說是掏旱獺賣皮吃燒烤,他在不知情且沒準備的情況下進入幽暗的洞穴,一隻猙獰的狼崽猛然出現,它那螢火般慘綠的眸子,讓王一猛從此對狼産生了心理陰影。

獵人世家的子孫怕狼,以後還怎麼以打獵為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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