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吃飯的時候想起需要紙,怎麼辦,隻能去買一包紙巾,其實宿舍有好幾包同樣的紙巾,決定下一次一定記得帶紙,過不了多久又會忘記,重複的時刻再現。
就像小時候戴紅領巾才可以進校門,好多次都忘記,隻得買新的,結果畢業的時候積累了滿滿一抽屜紅領巾。
人放松的時候很容易忘記,忘記,是一種本能吧。
今天的風很舒服,天空和雲彩很美,看着耀眼的太陽,很幸福。我希望一生都有bgm,聽着歌行走真的很快樂,閉眼,感受到一片金色,樹上的葉子沙沙響,地上的葉子也一樣,當一個人閉上雙眼感受聲音,就聽到最美妙的自然之聲,和我的bgm結合,孕生出情意。
微小的我在這顆美麗的星球上,除了我之外的世界廣闊到無法想象,因為靈魂在歌唱所以安心。
我愛我的一切,面貌或聲音,大腦與心靈,愛就是這麼不講道理,喜歡也沒有道理,有點難過是因為今天的面不夠酸,不應該做出新的嘗試的,新口味不好吃,我不是那種試過所有種類後才選擇最喜歡的那一個,小時候我隻喝青蘋果味的果汁,最喜歡,其它的口味完全沒有買過就認定最喜歡青蘋果味,所以每次都很開心,如果試過了衆多之後,感覺曾經花費時間金錢在不那麼喜歡的東西上就非常不舒服了,很可惜,我希望每次都選擇最喜歡的那一個,所以不一一嘗試所有,以及很多時候我們并沒有太多次機會可以做選擇,我不會經常喝果汁,那家店也不會一直一直開着,人生往往講求一種玄妙的緣分,一期一會。
最可惜的,才嘗試到一半,一切就結束了,而且作比較真的很難,不如一開始就隻選擇一種,感覺到喜歡就不再更換。反正就飲食來說,喜歡與不喜歡有很明顯的分界線。說起來感覺有點繞,其實有些像那個摘麥穗的故事,隻可以摘一個,不可以回頭,我不要最後手上空空如也,喜歡就摘了吧,它可能不是最大的,卻是真正屬于你的,一時沖動是本性的驅使,緣分是心動的一瞬間就伸出手。
太不理性了,總歸我也從來都不是一個真正理性的人,讓智者在理性中求索吧,我隻想在漫漫情緒中體味幸福,追求我的真理。
聽歌真的很幸福,歌曲和你會有情感的共鳴,心會顫,因為感動所以愛,我四年級開始聽歌,因為小x喜歡音樂,她喜歡的歌手也是我喜歡的,我們一起聽歌,學歌,唱歌,真的很開心,後來我們分開了,喜歡音樂是不會變的,寂靜無人時聽,人潮人海中聽,憂郁時聽,歡樂時聽,真心地在幸福中笑,從心裡流出流淚,帶着耳機,心湖平靜或是湧動。
我希望一生都有bgm。
因為我喜歡它,我愛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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